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为什么计入制造费用?

如题所述

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计入制造费用原因为以下:  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分为两类:正常损失与非正常损失。  正常损失是合理损耗,即允许的、不可避免的,如高炉检修。会计处理上计入相关产品成本,纳税处理上,进项税不必转出。其目的在于准确核定成本,减少纳税成本。  损失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属于正常损失,或者说是与经营相关(营业内)的,因此要计入制造费用,参与成本核算。  而非正常损失,如,货物被盗、发生霉烂变等,这些对于企业来说不属于生产过程的消耗,不作能为产品成本,而作为营业外处理。

固定资产建造期间停工损失会计处理

基于"停工损失"的理解并结合"费用"的内涵,笔者认为,对于停工比较多的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应单设"停工损失"账户对停工损失进行核算.考虑到非正常停工有客观原因和管理原因(如停水可能是自来水公司的原因、自然灾害原因,也可能是企业不能及时交费的原因、内部爆管的原因),可在其下设置"非管理停工损失"和"管理停工损失"两个二级科目,再根据具体原因如停水、停电等设置三级明细账.以满足绩效考核等管理需要,期末将"停工损失"转入损益,结转后本科无"期末余额".对于偶尔有停工的企业,可以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下设置"停工损失"明细账进行核算.这样做,既能反映"停工损失"的真实内涵,又能满足管理的需要;既可以确保产品成本信息的真实性与一致性,又可避免利用"停工损失"人为调节利润;既明了又简单.

固定资产建造期间停工损失会计处理

为什么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计入制造费用?

答:一、停工损失分为两类:正常损失与非正常损失.

(1)正常损失是合理损耗,即允许的、不可避免的,如高炉检修.会计处理上计入相关产品成本,纳税处理上,进项税不必转出.其目的在于准确核定成本,减少纳税成本.

(2)损失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属于正常损失,或者说是与经营相关(营业内)的,因此要计入制造费用,参与成本核算.

(3)而非正常损失,如,货物被盗、发生霉烂变等,这些对于企业来说不属于生产过程的消耗,不作能为产品成本,而作为营业外处理.

二、

1、如果停产是由于非正常原因造成的,那么这些水电费、折旧费用、人工费用和设备维修领用的材料消耗等应计入管理费用核算. 转入"管理费用---停工损失"科目.

2、如果停产是季节性等正常原因造成的,那么这些水电费、折旧费用、人工费用可以计入制造费用,等生产产品的时候再转入生产成本.但生产车间设备的日常维修费不能计入制造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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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3

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属于正常损失,将来应该计入相应成本中,所以先计入制造费用中归集。

拓展资料:

1,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发生的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2,通过制造费用账户核算各项制造费用的生产单位,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制造费用,应根据有关费用分配表及凭证登记“制造费用”账户及所属的明细账。

3,由于制造费用的具体项目众多,这里只能按大类,选择有代表性的项目说明制造费用的归集。

4,季节性生产企业制造费用全年实际发生数与分配数的差额,除其中属于为下一年开工生产作准备的可留待下一年分配外,其余部分实际发生额大于分配额的差额,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发生额小于分配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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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10-03
  一、停工损失
停工损失是指企业或生产车间、班组在停工期间内(非季节性停工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停工期内支付的直接人工费用和应负担的制造费用。
企业发生停工的原因是多种多样,如停电、待料、机械故障、机器设备修理、发生非常灾害以及计划压缩产量等,都可能引起停工。企业在停工期间所发生的停工损失应由开工生产的产品负担,计入产品生产成本。 

注意:由于非常灾害造成的停工损失和由于计划压缩产量而使主要生产车间连续停产一个月以上或整个企业连续停产十天以上所造成的停工损失,按制度规定由营业外支出列支。

停工计算损失的时间和空间界限,一般由企业主管部门规定,因而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的停工不计算损失,只有超过一定时间和范围的停工才计算损失。

停工损失主要包括在停工时间所支付生产工人工资,按工资额计提的职工福利费,以及应负担的制造费用等。停工可分为计划内停工和计划外停工损失,计划内停工是计划规定停工、计划外停工是各种事故意外造成的,因而对于这种停工损失的费用列入制造费用。

二、停工损失的归集
对停工损失的归集,是在“基本生产”账户下设置“停工损失明细账”来进行核算的。企业发生停工时,应填列“停工报告单”,在报告单上写明停工的原因、时间和过失单位或个人等事项,经财会部门审核后的“停工报告单”就作为登记“停工损失明细账”借方各项费用的依据。通过登账停工损失都归集起来了。但由于企业发生停工的时间有长有短,停工的原因多种多样,因此,对其发生的停工损失,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配处理。
1、由非常灾害造成的停工损失和因计划压缩产量而使主要生产车间连续停产一个月以上的停工损失,则应借记“营业外支出”账户,贷记“基本生产─停工损失”账户。
2、对计划压缩产量而使主要生产车间连续停产不满一个月,而下个月准备连续停工的,其停工损失本月可以不予结转,留到下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结转。
(1)上月和本月累计仍然不满规定期限的,应将全部停工损失借记“基本生产─××产品”账户,贷记“基本生产─停工损失”账户;
(2)上月和本月累计已超过规定期限的,应将全部停工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账户,贷记“基本生产─停工损失”账户。
3、应由当月产品负担的停工损失,应全部记入当月生产成本,并按一定的分配方法和分配标准分配记入各种产品成本中的“停工损失”项目。

三、属于季节性停工的,在停工期间内发生的费用,不作为停工损失进行核算,而在“制造费用”账户进行核算。追问

你这是答非所问好吧,就会粘贴+复制,在最后还不忘把我问的问题变成陈述句!

第3个回答  2022-08-26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发生的水电费、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劳动保护费、国家规定的有关环保费用、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都是生产活动中的正常停工,在生产中不能避开的,故而相应损失计入制造费用。而能避开的非正常损失,如由于管理不当造成的原材料被盗窃等损失,就计入管理费用。
第4个回答  2019-02-16
准则这样规定是因为考虑到季节性或日常修理的停工损失是为生产产品而发生的,所以需要先计入制造费用,再分摊计入产品成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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