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法人有2个公司,可以随便调动一公司人员到另一公司吗?

如果没有和员工商量协商好之后,直接就调动,调动时连基本的工资福利等等没有书面形式

一个法人有两个公司,是不可以调动人员到另一公司的。需要得到员工的同意,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
多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但于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企业方系合同相对方,若需要变更工作单位的,则需另行签署劳动合同。按正常流程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再与新公司签署即可。
拓展资料:
内部调岗:
内部调岗,是为满足公司人员需求及员工个人发展需要,在公司内部对员工的岗位进行调整。包括内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降职等。
如果你已经决定要调岗,一定要有三方的同意:原所在部门领导的同意,接收部门领导的同意,HR人力资源部门的同意。也就是说有人愿意放你走,有人愿意接收你,同时不违反公司HR部门的规定或者原则。
调岗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对于用人单位调岗行为,属于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如果用人单位强制调岗的,劳动者可以拒绝,注意变相调岗和隐形调岗。
调换岗位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调岗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必然需要;
2、调岗必须不具备惩罚性和侮辱性;
3、调岗职位必须与原职位有关联,待遇必须与原待遇持平或上升,而不得下降;
4、调岗必须符合员工实际情况,人职匹配越高越好;
5、员工不能胜任现任岗位,必须由用人单位举证;
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
对员工岗位的调整主要有双方协商一致的调整、法定事由的调整及用工单位单方的调整。第一种情况下又包括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自主调岗的条款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第二种情况是法定事由出现的情况下的调整,该情况只要出现法定变更事由即可依法调整;最后一种是企业单方调整,这种变更最容易发生争议,所以执行时必须注意,如果执行不慎,可能面临恢复原工作岗位及薪资或产生合同解除而引起赔偿的问题。
为避免产生上述风险,执行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看看地方法规对事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岗位及薪资的变更条款是否有特别规定,如果没有地方规定支持的话,沈斌倜律师认为该条款涉嫌剥夺劳动者权益将导致该条款无效。应当注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2、规章制度方面的要求,规章制度中要明确,在哪些情况企业可以对员工的岗位做出调整。当企业依据经员工确认(民主程序制定并经过公示程序)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合理调岗时,企业风险就将降到最低点。同时,企业要注意留心日常的人事管理工作,将每一岗位的具体要求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比如,规范人事管理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公司应当要求员工在工作失误时必须向公司提交说明或者检讨等书面材料,可以作为单位调岗的依据。
3、充分合理性方面的要求,企业对员工调岗调薪要有充分合理性。企业应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制定不同的薪酬制度,如果企业有针对岗位制定的薪酬制度,每个岗位预先制定大致的薪酬区间,企业将在随岗后的调薪具有比较充分的合理性。
4、企业调岗调薪程序的要求,应书面通知员工。
5、要保存相关做出调岗调薪的证据。对于调岗中牵涉的各类资料均应认真分析,妥善保存,尤其是因业绩不好,被认为不胜任原岗位的员工,因为这是以后可能发生的解除合同所需之重要依据。(沈律师在对顾问单位的培训建议中也有关于在员工工作过程中保存相关证据的意见和建议,这对用人单位在调岗或辞退员工的工作中都能起到很好的证明作用)
律师提醒:针对不愿意调岗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当慎用调岗权。如果该员工不同意调整,就要综合进行分析,如果是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以单方调整,当然前提要有相关的证据来证实的确不能胜任工作,并且用人单位有相关依据。即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单方调整必须是合法合理的,否则极有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调岗调薪是当前劳动争议的焦点之一,关键是在于调岗和由此产生的调薪问题,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最根本的经济利益。预防纠纷应从日常工作做起,主要可做以下两个方面:
严格按照文中的要求操作,对各个步骤都留下清晰的证据;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执行,对于调岗调薪的问题在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等中做出明确约定,关键时刻要求助于外部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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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1-04
不可以。即便是在公司内部调动都不行,如果没有征得员工同意,因为调动岗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双方协商一致才行。
第2个回答  2008-11-04
员工调动现在属于劳动合同内容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变更需要通过双方协商,没有协商就是单方面变更,有违约之嫌,现在不是过去计划经济时期了,那时候的劳动关系属于国家统一计划的,现在是合同关系了。可是实际上不依法办理的现象比比皆是,作为员工,你如果依法抗拒公司调动的决定,公司可以利用劳动法三十九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你的劳动关系,实现公司的调动目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11-04
员工同意就可以呀,不同意就不行,
另一种说法,员工帮这家公司做事,又不是签了两家的劳动合同!以此类推
第4个回答  2008-11-04
一楼有误吧,如果是在一个公司里,老总调你到其它部门都不行?
搞笑。那老总还有什么用
但是如果是两个公司当然是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