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北京参加工作快两年了。以前也没看过病,医保是一直都在交。
最近生病,去医院看了门诊。拿这医疗本去的,是指定的医院。花了200多元。
回公司报销的时候,一问才知道要达到基数才能报销,也就是1800元。
我在这里有几个问题不明白,想请教大家,
1.我现在先问一下,那我治病花的不到1800元的时候,怎么报销啊?
2.是不是要积累,等看病的钱的总和超过1800元,然后一起去报销。还是说,一次看病就要超过1800元才能报销?
3.听说这一年的要在年底就申请报销,是不是要是不申请,过来这一年,就不能再报销了?
4.如果我一年之内看病的总花销加起来也都没花到1800元,那我怎么报销呢?难道就不能报销了,只能自费吗?还是说可以积累到明年,什么时候到了1800元,什么时候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