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民法典也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我们要了解成年人的定义,从《民法典》的规定来看,区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主要是看年龄,十八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自然人是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是指对外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经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的自然人,一般又包括以下几类:
这类人即为常说的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注意,这里的“以上”包括了8周岁。
如果16周岁以上,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则将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对于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并非是当然的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还要看其是否独立谋生,不具备独立谋生能力的才属于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
没错,成年人也可能成为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对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都有哪些,你清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