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对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不一定。
有个很有名的心理学实验,分享给大家。一群人随机分成两组,一组人让他们先写写自己喜欢现在的男/女朋友的原因,然后给自己喜欢男/女朋友的程度打分(1-10分);另一组人则直接打分,不思考理由。半年之后的跟踪调查发现,前一组想过理由的人,他们基于”理性思考“的打分完全不能预测他们现在的感情状况,而后一组没有想过理由就打分的人,他们的打分则可以很好地预测他们现在是否还在一起,即,打分高的人,在一起甚至结婚的比例高,打分低的人,还在一起的比例很低。
这个实验如何解读呢?心理学家们指出,人的情感,或者说,“喜欢”这种感觉其实是很复杂的(想想吧,心理学研究情感这种东西研究了这么多年,现在依然还是管中窥豹)。如果用理性去解析感情的原因、理由或者成分,只能从这种复杂的东西中摘出来些细枝末节,而很难真正把握这种感觉的全貌和实质。因而,用理性去分析感情,往往肤浅、偏激、没头没脑。所以,基于这种残缺认知下的人际关系,就很难长久。
所以喜欢一个东西,最好不要去想为什么,至少不要总去想,也不要以为自己完全想清楚了。以你我这有限的智慧,想弄明白,很难。当然,也不要完全傻傻分不清楚,有个大致的感觉,几条简单的理由,一个简单得态度,就好了。
如果你还要问,会不会因为还不够理性,没分析到点上,才导致“肤浅、偏激、没头没脑”呢?那我就来详细说一说,到底“足够理性”需要什么。其实这个事说细了,看起来会很可笑,也很可悲。
所以,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吗?需要吗?真的需要吗?
答:不一定需要。
如果要让我给一个期限,我愿意说:我想做你的脑残粉,不论你说什么、做什么、变成什么样,我都喜欢。这就是我的立场,没有理由。
p.s. 最后一句话略显极端,其实我喜欢的人在我心中也有很多优点,我自己能说清楚我喜欢她的很多地方,但我同样知道,有很多地方我说不清楚,但我就是喜欢她。喜欢可以有理由,但并不真的需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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