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对方脑出血,但无生命危险应怎样赔偿

如题所述

首先对您弟弟的遭遇表示同情。
要先向您解释两个问题:
1.你弟弟骑的是电动车,对方是机动车,《道路交通法》有明确规定,这起事故一定应该是机动车付全部责任的。
2.肇事者才是这起事故的负责人,也就是承担你医药费用的是肇事者,保险公司只是转嫁他一部分的风险损失。你和保险公司没有直接的关系,如果你的所有费用中有保险公司不能给报销的,和你没有关系,不足的部分,肇事者有责任承担。
明确了上面两点,你就应该有了明确的目标,下面我再和你说说你现在要做什么:
首先,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如果你自己去找肇事者要钱,以我的经验往往很难,而且会不停的推托找借口。因此,你要借助其他手段,就是交警队的调解,现在你弟弟的伤还没有好,应该还没有调解,调解的时候,你一定要提出所有你需要索赔的项目和金额,并拿出证据,这样一般全责的情况下交警就会判这些金额给你。这样可以免去很多的麻烦。
你千万不要听肇事者什么保险公司赔我我再赔你这类的话,你针对的是肇事者,他和保险公司之间的问题和你没有关系,你的义务就是留好所有有关费用的票据,作为证据。
下面再和你说一下你需要索赔的项目:
1.医药费
2.检查费用
3.住院期间的交通费用
4.住院费用(医院的特级护理费用、住院费)
5.家里护理人员的误工费用(一个人的,多了也不会给你判,因为再重的伤一个人看护也就够了,肇事者理赔保险需要这个人的工资表,大家方便对大家都好,给他提供一下,如果没有工作,保险公司有标准,让他们去协商就行了)
6.伤者的误工费用(同上,也需要工资证明)
7.电动车的修理费用
8.如果需要二次医疗的医疗费用
精神损失费就不要考虑了,因为交通法有明确的规定,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才会产生精神损失费,如果你弟弟只是小面积脑出血,那么是不属于这里说的严重的,因为这个严重至少也要是评残了才行。
总之你一定要弄清楚你到底要针对谁,不是保险公司,是肇事者,你的费用,都应该由肇事者承担,保险公司帮他分担那是他自己的事,你最多就是尽人道主义义务把他报销需要的手续提供给他。
最后,祝你弟弟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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