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夹馍是我国一种非常著名的特色小吃,在我国潼关肉夹馍和西安肉夹馍是最出名的,许多其他地区的肉夹馍小店,为了提高自己的销量也会在自己的牌子上写上潼关肉夹馍或是西安肉夹馍的名字,但是现在使用潼关肉夹馍名字的很多店铺却遇到了麻烦。
根据相关媒体的报道,在河南大约有五十家小吃店的商户们因为卖的肉夹馍因带“潼关”俩字,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告了,要求赔偿3万至5万元不等,如果想要想要使用“潼关肉夹馍”这个商标,需缴纳99800元。关于这件事情,小编也有一些个人的看法。
一.这些商户的行为并不涉及侵权
这些被告的店铺他们售卖的肉夹馍都是自己制作的,而并不是在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指导下生产制作的,双方并没有加盟或是教学关系,而且这些店铺并没有使用于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的专属商标图案,他们的行为并没有涉及侵权,潼关肉夹馍协会也没有这个权利对中国的潼关肉夹馍市场形成垄断。
二.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商户的正常经营秩序
这些肉夹馍经营商户也收到了潼关肉夹馍协会所发放的律师函,这也让这些肉夹馍商户们的经营遇到了很大的困难,面对潼关肉夹馍协会所要求的高额赔偿,许多法律意识不强的商户陷入了恐慌之中,很多的商户也不敢在正常的售卖他们自己所知道的,老潼关肉夹馍,这也严重影响了商户们的正常的经营秩序。
所以小编认为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行为并不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他们只是想借着维权的名声获得一笔额外的收入,希望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能够及时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要毁掉自己的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