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人的后人没有本村户口,那么房屋和宅基地应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可以继承房子,但不能继承宅基地,如果想继承宅基地,除了要满足2个条件:1、户口迁至房子所在的村落;2、成为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而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福利,所以“宅基地”本身就不属于“个人遗产”,所谓“继承宅基地”本质上也只是变更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确实属于个人财产,所以有没有当地户口都不妨碍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是以户为单位,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原则,一户居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所以对于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作为个人的遗产继承,一直存在争议。

不过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第三条第一款,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从该规定来看,宅基地使用权是允许继承!因继承原因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不受一户一宅限制。

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第六条,“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从这规定来看,即便继承人是城镇居民或者非本村集体成员的情况下,宅基地的使用权似乎是可以继承。虽然对于宅基地的问题存在争议。但是,有一点基本是确定的,那就是房产是可以继承!

即便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继承了房产,也享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这种情况继承所得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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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06

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而且你的户籍已经迁出村集体,那就更不能享受分配宅基地的权益,所以你能继承的只有长辈在宅基地上留下的房屋,如果房屋完好无损,还能够体现其经济价值,本着地随房走的原则,你依然能够使用房屋所占据的宅基地,但不能进行重新修建,只能进行流转、退出获取补贴,或者等待房屋倒塌之后宅基地被村集体收回。

还可以把闲置宅基地以有偿退出的方式进行处理,前提是必须是农户本人自愿退出。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有些地方是置换安置房,有些地方是以金钱的方式给予原农户补偿,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闲置宅基地的处理,按照相关规定,宅基地闲置、荒废或房屋倒塌拆除两年以上,未依法恢复使用的,由集体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后,由集体收回另行分配。日常中,可以申请宅基地有偿退出,申请人注销登记后,由集体按一定标准给予补偿,双方签订宅基地收回协议,由集体另行安排使用。

户口不在农村,本区有多处房产,有继承权,就算是没证的小产权或是连土地使用证都没有的自建房,没人能剥夺你的继承权。有损坏的及时维修,能保住父母留下的家业。如果破损不维修,一旦倒塌,因人没在当地长住,现在政策不允许拆建,村委会以低价收回,这样这失去了继承权。户籍不在本村,且有多处宅基地,户籍不在本村可以提供证明来确权,根据一户一宅制度,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使用权,其他处房屋,只能居住不可以重建翻新,房屋倒塌之后,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第2个回答  2022-08-06
《土地管理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宅基地是属于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因此,可以继承的仅有宅基地上的房屋,而不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
虽然,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但是,因为“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可以继续占用宅基地。
第3个回答  2022-08-06
怎么办:依据物权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继承人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登记。 登记就行了。 现在国家对农村的土地和宅基地进行了严格管理,孩子想要继承父母的土地和宅基地,那就要满足是本村集体的成员才行。
第4个回答  2022-08-06
如果说没有本村户口的话,那么这个房屋和宅基地就会回收到村集体,然后重新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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