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欠的债,父母名下的财产法院能不能冻结

如题所述

不会被查封。

如果是儿子个人所欠的债务,应由儿子个人承担,父亲在法律上没有为儿子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如果法院查封财产的,也只能查封儿子个人的财产,不可以查封其父亲的房子等财产。

如果父亲为儿子的债务提供了担保,或自愿与儿子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债务的,则父亲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可以依法对父亲的房子进行查封。

如果是为了逃避债务而将该房子赠与给父亲,或通过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给父亲的,债权人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另外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过户行为。如果在诉讼中或诉讼前申请了财产保全的,法院可以查封该房子。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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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6-23
能。
冻结是可以的,但不能拍卖或者强制执行,因为父母没有给子女还债的义务。
明确父母名下的财产确实属于父母的以后,法院就会解冻,以保护父母的合法权益。
如果是儿子转移到父母名下的财产,那对不起,必须没收。
第2个回答  2022-06-25
主要是儿子名下的财产,会被冻结或者强制执行,不会涉及父母的财产。。
第3个回答  2022-06-25
不能的。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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