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和房产证都丢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户口本和房产证都丢了应该及时补办。补办户口本需要户口本登记的户主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申请查档补领户口本。补办房产证需要房产证登记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购房合同、买房票据等证明材料,到住房登记的房管部门申请挂失房产证,再到本地报社刊登房产证遗失声明,再凭报纸和上述证件,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补领新的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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