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钱找不到人了手里有欠条应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如果别人欠钱找不到人了,手里有欠条,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确认欠条的真实性

首先,需要确认欠条的真实性。欠条应该包括借款人的姓名、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利息等信息。如果欠条是口头协议,需要尽可能多地收集证据,例如聊天记录、短信、电话录音等。

2.寻找借款人

如果借款人的联系方式已经失效,可以通过社交媒体、亲戚朋友、单位等途径寻找借款人的下落。如果借款人已经搬离原住址,可以通过房屋中介、物业公司等途径获取借款人的联系方式。

3.通过法律途径追债

如果无法找到借款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欠条、证据等材料,以证明借款人确实存在借款行为。

4.委托律师追债

如果自己无法处理追债事宜,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理。律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债,提高追债的成功率。但是,需要注意律师费用的问题,需要与律师协商好费用标准。

5.采取其他措施

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措施。例如,可以向媒体曝光借款人的行为,以引起社会关注。也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借款人的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如果别人欠钱找不到人了,手里有欠条,需要采取合适的措施追债。在追债过程中,需要注意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行为。同时,也需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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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4-10
建议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如果法院找不到人,诉讼时会公告送达。待判决生效后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欠款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注意不要超过该诉讼时效,超过后法律不予保护的。还是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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