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就业补贴申请条件如下:
一、在中小微企业就业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于毕业2年内,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实现就业,并在该企业正常参加社会保险;
2、与该企业签订了一年或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在该企业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二、在社会组织就业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于毕业2年内,在本市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正常经营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实现就业,并在该社会组织正常参加社会保险;
2、与该社会组织签订1年或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在该社会组织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三、在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于毕业2年内,在本市社区(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党委、工作站、居委会等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管理、党建等社区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岗位)实现就业;
2、与相关单位就此岗位签订1年或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
3、该岗位就业期间,在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单位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