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夫妻公积金可以一起用吗

如题所述

一、二套房夫妻公积金可以一起用吗

买二套房,如果夫妻双方都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那么就可以双方一起用公积金申请房贷。而夫妻双方中,有一方不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那么只能单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单人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会低于双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并且对于个人银行流水的要求也会比较高。
因此,买二套房夫量申请公积金贷款,哪怕是利率上浮,公积金贷款也要比商贷划算。

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发展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18年5月15日,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二、夫妻能同时用公积金贷款买两套房子吗?

1、夫妻可以一起用公积金贷款买一套房子,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本来就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融资行为。
2、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办理程序如下:
一、购买已和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项目储备签约的楼盘住房,缴购房预付款,草签购房合同。
二、到当地房管部门开具《住房信息查询函》,到当地人行开具夫妻双方的《个人信用报告》。
三、在楼盘销售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贷款银行或直接到当地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领取《个人公积金贷款申审表》,据实填写所购住房信息、个人信息、申请贷款信息(贷多少、期限多长,根据自己的家庭收入、还款能力,自己盘算)、担保信息等内容,粘贴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附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单位盖章,交楼盘销售中心转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直接交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待审。
3、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三、夫妻公积金可以供二套房吗?

不能。

若借款人在购买第1套房时,也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还完贷款,则在购买第2套房屋时,就不能使用公积金来贷款并用来还房贷。

若第1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2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四、夫妻第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主观:如果符合条件,第二套房也是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的。对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限制,首先非常关键也是要注意的一点是,若借款人在购买第1套房时,也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还完贷款,则在购买第2套房屋时,就能使用公积金来贷款并用来还房贷。而对于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按照此前政策,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购房人,其利率还将上浮10%。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职工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按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目前为: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4.00%;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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