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能否分财产 事实夫妻财产如何分配

如题所述

事实婚姻是什么,在1994年之前没有领取结婚证,同居结婚生子的男女被称为事实婚姻,那么我们都知道只有领取结婚证书的夫妻才收法律保护,事实婚姻离婚之后财产怎么分配呢?我们一起来看看事实婚姻能否分财产。
  一、事实婚姻能否分财产
对于构成的事实婚姻,我国法律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现如今,离婚分财产,貌似是一条老生常谈的事了,可分财产也需要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对于事实婚姻,我国现行法律已经没有有关事实婚姻的规定,而直接依照非法同居关系来定论。因此,对于事实婚姻财产如何分配的问题,我国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配,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二、事实夫妻财产如何分配
1.对于构成事实婚姻的,我国有相关法律规定,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之前,男女方符合结婚条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婚姻登记条例》发布后,男女方符合结婚条件的,人民法院要告知其补办结婚证,如未办理结婚证,将解除同居关系。对于事实婚姻分财产,也是将期间的财产按照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财产按照实际情况和
对方的过错程度来进行 分割,再试试婚姻期间双方共同的财产,一般按照共同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对待。
2.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证就共同生活的,属于
同居关系,并不是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可以根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按照各自拥有的比例来分财产,如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则应归个人所有,无权进行分割。
3.分割财产的原则,男女平等、按照子女照顾和女方利益原则、在分割财产时,必应损害财产、性能、和价值,在对分财产中,应尽可能提供材料和能发挥该材料的一切、权利不得滥用、在共同生活中消耗的财产不予赔偿,根据对方的过错来进行分割。现已而言,法律已经否定了事实婚姻,对于出险事实婚姻的法院不予认定。综上所述,在法律不承认
事实婚姻的情况下,双方分割财产应协商处理,如协商未果,可以采取 诉讼的方式进行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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