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买二手房需要什么条件

如题所述

在广州买二手房需要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根据广州市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我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扩展资料:

购房人向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时,应提供以下附加申请材料:

1、买方为境内居民的,须提供《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和《承诺书》(附件2)原件、户口本原件、结婚证(或未婚证等其他婚姻情况证明)原件。

2、买方为非户籍境内居民的,还须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买方为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的,须提供在本市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书面具结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自住并承诺在境内无其他住房;港澳台居民和华侨须提供在本市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书面具结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自住并承诺在境内无其他住房。

4、买方为非本市户籍高层次人才的,须提供广州市委组织部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有效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黄浦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我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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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0

在广州买二手房需要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根据广州市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我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扩展资料:

《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提供房屋交易中介服务时,应当如实告知当事人房屋交易相关情况和本市房地产政策相关规定,不得为违反法律和政策的房屋交易提供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提供房屋交易服务时,应当依法查验以下事项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一)房地产登记资料查询机构出具的房地产自然状况及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情况;

(二)房屋租赁管理服务机构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情况查询结果;

(三)出售、出租房屋的当事人对房屋的处分权;

(四)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和权限;

(五)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与当事人是否存在利害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黄浦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我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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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2-20
广州有限购要求,“在广州买房子”首先必须具备购房资格。根据目前的政策规定,广州户籍家庭最多可购买两套住房,非广州户籍家庭需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即如果你具有广州户口,最多可以买两套房,如果不是广州户口,最多只能买一套,并且需要提供过去5年内的连续三年的个税或社保记录。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连续三年”,中间不能有停顿。假设你在某公司工作两年半,之后离职在家,中断了社保个税,两个月后重新上班缴纳,则算作“非连续”,已不具备购房资格,必须重攒三年。因此,有志于“在广州买房子”的非户籍人士,一定要重视此问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03-22
二手房交易十大注意事项:

一、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二、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四、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五、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六、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七、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八、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九、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十、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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