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女离婚,和台湾人结婚说的是未婚,过去台湾后,孩子怎么才能�_百度...

如题所述

1. 在台湾,婚姻状态的表述不像大陆那样有“未婚”这一概念。在台湾,“未婚”通常指的是没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这意味着即使曾经结婚并离婚,完成离婚程序后,个人即被视为“未婚”。
2. 如果您希望将之前婚姻关系中所生的孩子带到台湾,需要先在大陆办理亲属关系公证。然后,孩子可以先到台湾,后续在台湾办理前段婚姻关系的孩子的户籍入籍手续。
3. 在台湾办理入籍手续时,如果官员认为有必要,可能会要求进行DNA检测以确认亲子关系。但如果关系得到认可,通常不需要进行此类检测。重要的是,不要在大陆进行DNA检测,因为台湾可能不承认这些检测结果。
4.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台湾户籍的儿童有一定的年龄限制。超过12岁的孩子基本上无法入籍,但可以申请依亲居留,这通常意味着可以获得两年多次的入台签证,便于进出台湾和照顾孩子。
5. 最多情况下,可以申请长期居留,这基本上允许自由进出台湾,但无法获得台湾身份证。以上流程需要特别注意,以免错过关键的时间节点或不符合条件。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