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被国企辞退现在还能要求赔偿吗

如题所述

三年前被国企辞退,没有不可抗力因素,现在不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劳动者3年前被辞退,已经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没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通过法律救济主张补偿或者赔偿。

不可抗力因素,是指不可预见且不能避免和客服的客观情况。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通则》
第一百五十三条 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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