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了自然人主体
增加了保护胎儿利益的规定
下调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年龄标准
完善了监护制度
民法基本原则以及适用民法的规则
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民事权利方面
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
知识产权
虚拟财产也受保护
保护弱势群体的民事权利
明确了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登记的物权人请求返还财产
请求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或者扶养费
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2016年6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
2017年3月8日民法总则草案被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四审。
民法典由总则编和各分编组成。总则编是民法典编纂工作“两步走”中的第一步,其内容是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统领各分编。各分编在总则编的基础上对各项民事制度作具体可操作的规定。总则编和各分编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承担着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的任务,可谓公民社会生活的“总规矩”。
作为民法典编纂工作的奠基引路之举,民法总则草案审议受到各界高度关注。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搜狗百科[引用时间201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