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一个公关部的副总,公司给她配了办公笔记本电脑,3月份因为不发工资,和好几个领导吵架离职了,离职的时候电脑没有还给公司,当时我给她签离职表的时候,她答应还的,后来没还,我和公司常务副总说的时候,常务副总说我工作不认真,失职,让我去找孙某要电脑,我按照档案地址找了,发现孙某填的档案地址是错的。常务副总说这事全怪我,如果要不回电脑,就扣我工资。。。我是公司行政部的!此事的责任在我吗?我该如何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