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年了,为什么打官司还是离不了?

如题所述

离婚是有两种方式的,一种是协议离婚,另外一种就是去法院起诉进行离婚。当两个人分居已经达到了两年,去法院起诉打官司,但是法庭没有判离,这是因为一方坚持离,另外一方坚持不离导致的。


1、双方同意可以协议离婚

如果两个人已经没有了感情,并且通过协议的方式对孩子的抚养权,财产的分割权,老人的赡养权等等已经进行了详细的分割。两个人都没有意见了,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进行协议离婚。强扭的瓜不甜,长痛不如短痛,离了也是好的,把孩子的抚养权处理好,谁离开谁都一样活。我有一个朋友,两个人就是因为感情不和,常年在一起总是打仗,终于到了孩子上大学去了,两个人决定协议离婚,现在两个人离婚以后反倒成了好朋友,时不时的还出来吃顿饭,比以前更和谐了。

2、可以去法院起诉打官司

夫妻两个如果感情处得非常好,谁也不会到法院去起诉打官司。两个人又不能够协议离婚,所以只能起诉到法院,求助法庭来判决离婚案。在第一次起诉的时候,一方坚持要离,另外一方坚决反对,在法庭上法官会根据各自的情况,孩子的抚养权,财产的分割权等等进行酌情处理。如果一方坚持不离,那么法官就在法庭上会给这一方一个机会,因为法庭的判决也是比较人性化的,会考虑每个家庭的实际困难。过了六个月以后如果另一方仍然坚持要离,仍然起诉到法院,那么这个时候法庭就会根据调解无效,两个人已经没有了感情,一方又特别坚持的情况下进行判决离婚。

关于婚姻法的规定,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仔细学习一下,对于婚姻我们应该忠诚,婚姻需要好好的经营。只有双方都认真付出了,我们收获的才能是幸福,不忘初心,方能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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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13

许多当事人认为,只要夫妻分居达到两年,就具备了离婚的条件了。这实际上是一个误解,单纯的两年只是一个时间上的条件。

那么,怎样才算分居两年呢?除此之外,还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

二、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三、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四、“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

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要想证明夫妻分开居住容易,但要证明夫妻之间连续满两年未有性生活,却谈何容易。

特别是在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而另一方坚持不离的情形下,这种个人隐私性极强的证据,就更难举出。 分居两年不会自动离婚,但如果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属于法律上规定的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

 什么样的分居不属于“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一、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二、有些夫妻,他们感情尚好,也不愿离婚,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三、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关于财产分割: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

法院不会支持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

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综上所述,如果你已经跟配偶分居两年还没有被法院判决离婚,就该检讨一下,你们所谓的分居是不是属于法院认可的“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或者是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探视方面,一方提出了法律不支持的过分要求。

第2个回答  2020-04-20
分居并不代表夫妻感情破裂,因此还是要列举更多的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已经确实无法在一起,才能够合法离婚!
第3个回答  2020-04-22
因为除了分居必须还有其他的条件,建议去咨询相关律师了解一下,怎么离婚的事宜。
第4个回答  2020-04-20
首先我们可以找个律师,先去协商离婚,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就去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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