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是解放军,09年带安置卡入伍的城市兵,现在是第五年,决定今年年底退伍回来,但是现在有几个关于安置的问题想咨询大家。
一,肯定是需要安置的,因为据说09年后的兵都不带安置卡了,那么他当年入伍时候的安置卡在退伍的时候还有没有作用?
二,他需要安置退伍的时候能在部队拿多少钱。据说部队会发四万多。
三,每年4500的补助是不是由当地民政局给。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合适的工作,可以再拿两万块钱补助?加上部队的一共六万多?
谢谢啊
我大致知道了,但是刚刚有个网友说不安置了,只能拿钱
各地都不统一。有的省份就是不愿意再那么麻烦了,干脆就说不安置了。但国家规定,还是可以安置的。
追问也就是说4500一年的补助是部队发给你的,而不是民政局对么?如果退伍我想用安置卡联系单位,就得放弃这笔钱,然后拿2万多,到民政报道,自己联系单位利用安置卡上岗对么?
追答不管是谁联系的工作单位,只要是国家的所属单位,就算民政局安置。都要退还那4500元。建议他退伍时,先从部队领取了那笔钱。然后到民政局报到后,问清楚情况,再决定是否退还。他自己找到工作后,调档案时再退钱。这样给自己留下余地。如果他不领取那笔钱,到时候找不到工作,部队也不会补发那笔钱了。
追问原来可以退还的啊?我以为领了就等同于放弃安置了,那我懂了,谢谢你啊!
你是义务兵退伍吧
什么给谁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