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房产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保全房产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房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房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房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可了解一下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房产保全。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因此,由上可知,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情况下是三十日内,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之后,必须在一个月内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房屋在申请财产保全的时候,可以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执行,申请财产保全之后能让自己对房屋更加放心。
朋友借我的房产证做房产保全,还是有很大的风险的。我们都知道买过房之后,用来证明自己作为房产拥有人的唯一品种就是房产证了,这个房产证是特别重要的,要安全保管好,就算是自己的朋友借,也是不能借的。
房产证作为我们购买房子的唯一凭证,无论什么时候都是要保管好的,如果把自己的房产证借给自己的朋友的话,如果自己的朋友拿去做一些贷款抵押或者一些其他的违法行为,那么就需要我们自己来承担这个责任,并且赔偿,这个是有很大的风险的,反正如果是我是不会接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自己的朋友真的拿出去抵押贷款,那么如果他还不上贷款,就会抵押我们自己的房子。
首先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关心人起诉前或者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损失对当事的财产进行管理,所以说如果我们替朋友做了参赛保全那么如果法院判决不通过或者我朋友上诉失败,那么我们的房子就要被政府给抵押出去了,到时候损失的就不单单是一座房子,还有很多麻烦。
总之,房产证这种东西不管是自己的亲朋好友还是有其他的亲戚关系,都是不能来借的,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朋友只是用自己的房产证来做保全,而不是用来做抵押贷款,在我们安全考虑之下,需要自己的朋友给自己写一份协议或者其他东西用来保证,在绝对安全的情况下,我们是可以考虑把房产证借给自己朋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