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姓严禁和田姓通婚,违者
浸猪笼 根据江西省瑞昌市井泉庄姜姓
光绪年间的《姜氏统宗谱·族规》记载:
齐国最后一个姜姓国君康公的儿子象先公的后裔,因田姓窃齐的原因,田和为了铲除康公的后裔,曾追杀姜姓,象先公的后裔隐居或逃亡外地,本支姜姓为象先公的后裔,逃亡到了江南,繁衍不息,但夺国之恨却永世不灭,对田姓的恨却形成了本族姜姓和田姓严禁通婚这种不成文的家法,不但口传警示后代,而且记录入族谱变成家规,家规第一条就规定,凡与田姓通婚者,按家法处置,男子从族谱中除名并逐出家门,女子则以不伦罪处罚,浸猪笼(浸猪笼的意思应该是把人放到
竹子做的笼子,加上石头沉入河底)。这种处罚是及其严厉的,所以我们那边至少这么近千年以来还没出现和田姓通婚的事情。不过,这条家规在民国时期的族谱中已经被删除了,但我们本族姜姓看到田姓总还是敬而远之的,因为还有很多长者在世,总会有人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