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在位31年,为何杀掉15万人呢?

如题所述

刘邦和朱元璋作为历史上得国最正的两位皇帝,却也是历史上杀戮最重的两位帝王,而其中尤以朱元璋为甚。而要说到朱元璋杀人之最,就不能不提“洪武四大案”,这四起案子先后被杀的官民便达到了十余万之多,其中有的官员虽是罪有应得,然而其大肆株连之下同样不乏冤魂。

洪武九年(1376年)空印案:三、四万人被杀

明朝时期,每年地方官员都要派人到户部报告财政收支情况,而其所提供的账目必须和户部对照审核完全相符才能结算,如果其中有任何一项不符,就必须驳回重新造册,再加盖原地方大印才算完成。

然而,由于当时交通不便,往来路途遥远,钱粮在运输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孙皓,因此从地方运至户部接收的数字必定会出现误差,但地方官员却根本无法预料路中的损耗,因此在结算时出现账目不符乃是常事。然而,一旦出现误差,便要重新造册,但由于路途遥远,这势必将会耽误相当多的时间。因此,前往户部审核的官员往往都会携带事先已经盖过印信的空白书册以备使用,这乃是从元朝时便已经有的习惯性做法,也并未被朝廷明令禁止,却不成想因此而引发大案。

洪武九年(另说洪武十五年),明太祖朱元璋得知此事后大为震怒,认为这是各级官员相互勾连的欺君重罪,因此下令将相关官员全部逮捕治罪。根据《明史·刑法志》的记载,根据朱元璋的命令,主印官员全部处死,而副手以下则杖一百充军远方。也就是说,布政使系统以下,各道、府、州、县掌握印信的官员全部被杀,副手以下则被杖刑后发配充军。

而方孝孺在《叶郑传》则写道,“行省言臣二十余辈、守令署印者皆欲置之死……竟杀空印者”。也就是说,朝廷派往各地的言官也因此案获罪。根据吴晗的《朱元璋传》、《国史概要》和《明史·刑法志》等记载,空印案获罪被杀和被朱连着至少达到了三四万人。

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三万余人被杀

洪武六年(1373年),淮西朋党集团领袖李善长推荐同乡及姻亲胡惟庸担任右丞相,胡惟庸后于洪武十年(1377年)升任左丞相,此后在朝中便植朋党、打击异己,从而使得淮西朋党集团不断扩大。

胡惟庸为相七年,在其大权独揽之后,很多事情都不再向朱元璋请示,而是擅自加以处理,胡惟庸这种独断专行的行为,对于任何一位帝王来说,都难以容忍,更何况是权力欲极强的朱元璋,胡惟庸令其深感宰相专权、皇权旁落的危机。

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以“枉法诬贤”、“蠹害政治”等罪名,将胡惟庸、陈宁等处死。此后,胡惟庸的罪名开始不断升级,后来又被加上了“通倭”、“通虏”和“谋反”等罪名,而与之来往密切的官员,也开始被不断追究、牵连。

胡惟庸案从洪武十三年(1380年)爆发,直到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才宣告结束,包括开国第一功臣韩国公李善长在内的大批元勋宿将皆受株连,受牵连而被处死者多达三万余人,而朱元璋为此甚至特地在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颁布了《昭示奸党录》。

洪武十八年(1385年)郭桓案:数万人被杀

由于朱元璋深受元末以来官员贪腐的危害,因此其建国之后在对贪污腐败的打击上堪称不遗余力,甚至不惜采取法外施刑的方式,希望能够吓阻官吏贪污腐败,然而即使是重典之下,仍然有官员不惜冒死贪腐。

洪武十八年(1385年),明太祖朱元璋怀疑北平布政使司的李彧和提刑按察使司的赵全德,与户部侍郎郭桓等人徇私舞弊,于是下令调查。同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郭桓利用职权,勾结李彧、赵全德、胡益、王道亨等贪污,私吞太平府、镇江府等地赋税,私吞浙西秋粮,巧立名目大肆征收赋税中饱私囊等,共计贪墨两千四百多万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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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05
因为朱元璋这个人嗜杀成性,而且把贪污的人全部都给处死了。
第2个回答  2020-12-05
因为朱元璋对贪官污吏非常痛恨,制定了很多不合理的规定。所以朱元璋才会杀掉这么多人。
第3个回答  2020-12-04
朱元璋在位期间,曾经兴起一场文字狱,有很多文人雅士和朝中大臣都被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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