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签署卖房协议

律师您好,前天中午我喝了点酒,然后由于前几日我在卖房子,在下午的时候我接到房产中介的电话,说让我带着我的购房合同等相关房子的物业手续去跟买家详谈,于是我带着手续来到中介公司,房产中介做为当事人俩下协调房子价格,最后在房产中介与买方和中介签署一份三方合同,大致为买方先交给中介2万元定金,存于中介公司,房子余款在过户之后结清。而这2万元其中一万可以让我带走,而当时我做为卖方没有携带身份证,所以中介没有让我带着这一万块钱。而我也把我的之前原房子的购房合同放到了中介公司,但是当时签合同的时候买方是夫妻二人,而我做为卖方只有我一人,没有告知我妻子,晚上我把事情告诉妻子,妻子勃然大怒。而且我所卖的房子是小产权房屋,没有房产证,于是第二天我们夫妻二人去中介公司表明,该房由于在卖之前没有与我妻子达成一致,而我私自出售。要求退回我的购房合同,中介不给。说是要赔偿买方违约金。
现在关于这事我有几点疑问:当我说房子不卖的时候,中介迅速说出签合同时买方曾说,如果对方违约要赔双倍的话,我能不能定金交10万,这样对方违约可以陪我更多。
第二点:中介说当晚2万元定金买方先支付了1万5,第二天才把2万交期。
第三点:房子虽然是小产权,但是在卖时是否我们夫妻二人都需在场签署才算生效,而我一个在妻子不知道我签署买卖合同的时候,一个人签字。合同是否生效(之前我买方购房合作上是我一个人名。)
第四点:在对方交2万定金后,本身在合同上签的是我可以带走一万,但是中介因为我没有带身份证所以没有给我。既然没有确认我完整身份证信息的情况下,我签的合同是否生效。
这几天因为这个事,导致家庭严重不和睦,希望律师朋友给予慷慨解答,谢谢。如果违约我属于双倍赔偿。

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签署卖房协议有没有效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这个卖房协议是无效的。如果妻子追认,协议生效,如果妻子不签字,协议无效。如果房子是丈夫婚前财产,则此协议是有效的。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名下房子另一方不可以私自变卖。婚后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所有,所以单方不能处置房产。处理财产主要要经过另一方同意,已经处理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自己所有的那部分。也就是,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子,每一方都有一半产权,房子不可以分割,即使一方擅自卖房,房屋买卖合同也会被判定为无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余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果一方处分的房屋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购买,而夫妻并没有采取约定财产制,显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共有财产是共同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拥有平等的占有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对共有财产的任何处分行为都应由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违背对方意志擅自处理共有财产,都构成对别人合法权益的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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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22
房子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你无权单独处分,你妻子可以主张买卖行为不成立,但是撤销权有时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自你妻子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不满1年,可以主张撤销权。还有就是你没有过户,对方可以主张让你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你承担违约责任,解除买卖合同。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4-22
这要分两种情况:
一,房子是老婆的婚前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老婆个人所有,老公没有所有权,所以老婆就算是私下把房子卖掉也是合法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老公却没有权卖。
二,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尽管房产证人的所有人只有老婆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它仍然是共同财产,既然是共同财产,老公私下签的卖房合同,就属于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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