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资金的投向限制是什么?

如题所述

根据《关于加强信托公司结构化信托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信托公司不得以商业银行个人理财资金投资劣后受益权。故,个人理财资金不得投向劣后受益权。根据《关于加强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54号),商业银行个人理财资金投资于房地产信托产品的,理财客户应符合《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有关合格投资者的规定。故,非《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所指合格投资者的理财客户的理财资金,不得投向房地产信托产品。根据《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9]113号),“单一的、有明确到期日的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的期限应与该信贷资产的剩余期限一致。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通过资产组合管理的方式投资于多项信贷资产,理财产品的期限与信贷资产的剩余期限存在不一致时,应将不少于30%的理财资金投资于高流动性、本金安全程度高的存款、债券等产品。期限错配的理财资金,其中30%不得投资于高风险/低流动性产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0]102号)第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信贷资产转让和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各项规定,不得使用理财资金直接购买信贷资产。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改革发展加强风险防范的通知》(银监发[2011]14号),严禁用理财资金直接购买信贷资产。故,不得直接购买信贷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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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01

银行信贷资产:要求为正常类信贷资产,且业银行应独立或委托其他商业银行担任管理人按照不低于自营同类资产的管理标准予以管理。信托贷款: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证券,且商业银行需进行尽职调查并比照自营贷款业务的管理标准做出评审。公开或非公开市场交易的资产组合:要求具有明确的投资标的、投资比例及募集资金规模计划,并对资产组合及其项下各项资产进行独立的尽职调查与风险评估,并由高级管理层核准评估结果后,在理财产品发行文件中进行披露。

第2个回答  2017-12-01

7月27日,中国银监会召开座谈会,就《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讨论。新的《办法》与2014年的版本相比调整较多,监管要求较严。消息传开之后,当日国内A股市场盘中大幅跳水,沪指跌幅一度深至3%,并击穿3000点整数关口,而深成指和创业板更是遭遇重创,收盘跌幅分别超过4%和5%。为什么一个处于内部研究和征求意见阶段的《办法》,会对A股市场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原因很简单,2015年人民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规模高达47万亿元,如果银监会采取措施封死理财资金进入股市的通道,那么定会对股市流动性产生冲击。少数媒体甚至将《办法》的新变化,简单解释成“禁止银行理财资金进入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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