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朋友谈5年 他先劈腿的 我花了大概7万多 我想要回 他不愿意还 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 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就当买个经验教训吧,要回来不是那么容易的,还得翻脸,弄不好还得弄到法庭上也许也不一定能要回来,你要做的就是找一个比他更优秀的,生气不能解决任何问题,还好只是男女朋友,要是结婚了过错方可以少分财产。庆幸发现的早吧 ,要是结婚了亲不是更糟糕。向前看,不要向钱看,前方一片光明,何必停留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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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4
看你的态度了,还想跟他在一起,就原谅他,不过这种事情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花了你7万多,看看能不能缓和一下让他这个欠条,或者想想什么事急用钱,让他想办法凑点,能哄回来多少算多少吧
第2个回答  2019-03-24
这样的男朋友不要也罢,你就当被猪拱了一下,潇洒离开,从中吸取教训。你应当兴幸,及早发现他是这样的人,未结婚,很多伤害还没有造成,如果结婚了才发现他是这样的人,你的伤害更大。现在流行一种说法:一个女人总要经历几个渣男,才能收成正果。所以即使离开,你也不必太伤心,前面还有更灿烂的风景。人生在世就应该洒脱一点,何必为一棵树而放弃一片森林!!!!!!
第3个回答  2019-03-24
大妹子下次长点心啊,希望你之后遇到的都是小天使而不是渣男
恋爱、同居是没有受婚姻法的保护,结婚才受到婚姻法的约束。分手后是否需要还钱,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此接下来主要分析一些常见的经济纠纷问题。
在恋爱期间赠与的首饰、衣服、包包、金钱等,一般是属于财产赠与,一旦赠与后,赠与人要求返还的,法院是不予支持的。如果是赠与车、房等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可以要求拿回赠与的财产,但是如果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想要回就难了。如果有一方说自己的钱是借给另一方的,就是债权债务关系,应该出具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不肯还钱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讨欠款。

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因为共同生活双方的财产混同的,属于共同拥有的应该共同分割,属于个人所有的就不用分割。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第4个回答  2019-03-24
一个男人花女人的钱,不要脸。竟然还先劈腿,这个男人不要也罢。钱的问题,说实话吃药真豁出去就直接报警,或许告诉他现在这女的,否则更多女人会给渣男祸害,如果钱对你小事,就当花钱买教训,长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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