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迁移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如题所述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怎样办理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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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5

1、居民、职工家属城镇户口申报落户:

由本人持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7)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2、居民、职工家属申报“农转非”落户须知:

由本人持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3、补办户口迁移证程序

办理“农转非”需要的相关手续:

(1)申请书;

(2)原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暂住证

(4)由所在乡计生站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

(4)房产证

(5)身份证复印件

(6)用《流动人口婚育证》在街道办事处换取《计生回执单》

(7)迁移地派出所管段民警填写的“入户审批表”

(8)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4、成建制单位搬迁落户:

由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写出报告,市公安局根据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户花名册审核提出意见,报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5、征用土地落户:

由单位持

(1)人民政府批文、人民政府的征地公告;

(2)征地协议;

(3)安置协议;

(4)落户人员花名册,由市公安局根据人民政府的批文,计委下过的计划,由市公安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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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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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4-04
第4个回答  2017-12-30
你好, 一般来说个人申请、迁出地的准迁证、迁入地的准迁证 、身份证明,去原籍的派出所办理一下就行了!但是户口迁移的情况多多,就看属于哪一种了。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二、购房入户的办理 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
  1、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三、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 凡异地符合夫妻投靠来本地入户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即可)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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