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职业防护管理不包括

如题所述

护士职业防护管理不包括强制执行标准预防。

探究职业危害根源,重视护理人员职业暴露,加强职业防护意识,关爱一线人员身心健康! 本书着重介绍了职业危害的相关概念、分类;生物性职业危害的发生机制、临床特征、防护措施;化学性和物理性职业危害的暴露途径、临床特征、防护措施。

运动功能性职业危害的发生机制、临床特征、防护措施;护理人员暴露于心理社会性职业因素的危害与防护措施;临床高危科室护理人员常见的职业暴露因素、危害与防护措施等。

护士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1、病房护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2、护士长参加晨间交接班,应重点巡视危重患者、手术患者及新患者,并安排护理工作。

3、按时交接班,财产清点。了解病房动态情况、患者病情、医嘱查对等。在接班者未接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4、凡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现问题,则由接班者负责(如压疮)。

5、班班交接除详细口头、书面交接班外,均应共同巡视病房,进行床边交接班。

6、各班次值班人员应给下一班做好必需用品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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