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拆迁补偿中货币补偿怎么计算

如题所述

普通商品住宅,业主可以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装修和附属物的补偿,搬迁费补偿,临时安置费补偿,货币补偿补助或产权调换补助,签约搬迁奖励等。

货币补偿补助或产权调换补助当中,如果选择货币补偿的话,普通住宅按15%进行补偿;如果是商业用房,评估价值不足200万元部分为20%,200万元到500万元部分为10%,500万元以上部分为5%;办公、工业、仓储用房为20%。县(市)的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

以一套100平方米、估价150万的房子为例,货币补偿=评估价格+装修等补偿+货币补偿补助金+搬迁补偿和临时安置补偿+提前搬迁奖励。

具体计算为,评估价格+装修等补偿:150万;货币补偿补助金:150万×15%=22.5万;搬迁补偿:300元/平方米×100平方米=30000元;临时安置补偿(最多):30元/平方米/月×100平方米×6个月=18000元;提前搬迁奖励:150万×10%=15万。将所有各项资金相加,该套房屋可获总计192.3万元的补偿。

至于税收方面,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日起,或在这天前两年内,购房作为安置用房的,房屋价款中与补偿金额等额部分,免缴或予以退还房屋契税。也就是说,买房价格在192.3万元以内的,是不需要缴纳契税的。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宁波拆迁新政将实施 提前搬迁货币补偿可多拿15%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11-27
你好,这个没有具体的计算方式,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及当地的政策规定,但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