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暂行办法第五章  优待政策

如题所述

重庆市退役士兵在进行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时,享有特定的优待政策。首先,对于参与技能培训的退役士兵,他们将免去学杂费、住宿费以及技能鉴定费,每月还将获得350元的生活补贴,以支持他们的学习生活。


对于选择中等职业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退役士兵,他们被纳入中职资助项目,同样免去学杂费和住宿费。通过初次技能鉴定并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他们可获得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学生活补助方面,一、二年级每年为3500元,其中学校每学年发放1500元,剩余的2000元则分学期发放,每学期1000元。三年级的生活补助在学期结束后按每人每学期1750元发放。


对于报考高等学历教育并被录取的退役士兵,他们将获得每人每学年7500元的补助,涵盖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补贴和技能鉴定费等费用。这一部分补助由安置地区的县民政部门负责提供。


此外,退役士兵在报考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时,他们可以享受当年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加分照顾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体现了对退役士兵在教育转型过程中的特殊支持。


扩展资料

渝文备〔2011〕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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