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群岛不属于日本,支持的表个态!!!

如题所述

1. 钓鱼岛,亦称钓鱼台、钓鱼屿、钓鱼山,是中国东海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主岛,是中国自古以来的固有领土。
2. 琉球群岛原有琉球王国,明清时期属中国的藩国。自17世纪末期,至19世纪,琉球群岛逐步被日本以武力侵略、占领,并不在承认中国的宗主国地位。
3. 1879年,中日就琉球问题开始谈判,中方提出把琉球群岛分成三部分:挨近日本方向的庵美大岛作为日本领土;而琉球本岛及其附近岛屿作为一个独立的琉球王国存在;而在南部的先岛群岛则作为中国的领土。
4. 1880年9月迫于日本的压力,按日本的二分法(而非清廷的三明知分法)草签分界条约,包括宫古、石横、八重山群岛在内的先岛群岛属于中国。但清庭拒不签此约,这就意味着中国不仅拥有南琉球的主权,而且仍然拥有琉球北部的主权----此后,日本干脆装聋作哑,即不再提归还先岛群岛,也不再提条约签署一事,继续窃居着中国领土至今……所以,从法理上说,琉求群岛至今仍然属于中国。
5. 二战末期,1943年11月开罗会议期间,11月23日,美国总统罗斯福对蒋介石说:“琉球群岛系许多岛屿组成的弧形群岛,日本当年是用不正当的手段抢夺该群岛的,也应予以剥夺。我考虑琉球在地理位置上离贵国很近,历史上与贵国有很紧密的关系,贵国如想得到琉球群岛,可以交给贵国管理。”
6. 1953年,美国将琉球群岛中的萨南诸岛交给日本。1961年6月,美国准许琉球人悬挂日本国旗。1962年3月20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公开承认日本对琉球群岛的完全主权。1972年,美国又将冲绳诸岛和先岛诸岛交给日本。至此,日本完全控制了琉球群岛。
7. 综上,琉球群岛从法理上,主权应属中国!二战后,美国独自占领琉球群岛,并与日本私相授受,这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中国可以收回琉球群岛主权,也可以支持琉球王国复国,这都是中国的内政,其他任何国家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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