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入职后,被公司以不能胜任为由劝退,当天就离职了。未签订劳动合

二次入职后,被公司以不能胜任为由劝退,当天就离职了。未签订劳动合同,五险一金也没交全。我可以要求公司对我进行赔偿嘛?公司给我的理由我不能接受,我想想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
我是上海户籍,工作也在上海。我有公司给的派工单自己工资卡的打款记录,算是证据吗?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并且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以及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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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17
二次入职后,倒被劝退的时间间隔多久??若是当天的话,估计公司还没有违法的(这么短的时间也不可能购买五险一金),入职后在一个月内签订合同都是合法的,且不胜任的理由也是很好找的,所以你维权的胜算很低。你说的那些东东是证据,但是公司也没违规。追问

两个月多,但是二次入职没有试用期,所以不能随便辞退我吧。就算要辞退我,应该提前一个月告诉我。就算不胜任的理由好找,难道我就拿不到我应该有的赔偿吗?

追答

你说的当天呢。你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入职有没有间隔,若有,那就是一份新的合同,有没有使用期,要看你们公司之前的惯例有无,若有那还不是老板的一句话。若像你现在说是2个月,那么是企业违规,你可以去告他,可以要赔偿。这个没有拦你。

追问

有间隔的,中间隔了一年多。

追答

那你就自己权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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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9-17
公司给的派工单自己工资卡的打款记录,算是证据追问

请问我可以要求多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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