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20年诉讼时效

如题所述

20年诉讼时效是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最长诉讼时效20年理解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特殊情况下诉讼的时效是可以大于20年的。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易成本。
诉讼时效期限:
1、 民事案件:一般为二年,但有些特殊情况下,如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等,时效期限会有所不同;
2、 刑事案件:一般没有时效期限,但对于某些特定的犯罪行为,如贪污贿赂、侵犯知识产权等,有时效期限;
3、行政案件:一般为六个月或一年,但对于某些特定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时效期限会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如果诉讼时效期限已经过去,权利人就无法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了。因此,如果权利受到侵害,应尽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免错过诉讼时效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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