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特需要每年申请一次吗

如题所述

不需要,但门特有效期不是终身有效。
门特的有效期为三年。门诊特殊疾病简称门特病,是指某些需要在门诊长期治疗、费用高、病情稳定、不需要住院治疗的慢性病。门诊特病是医保部门为减轻部分慢性病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而实施的门诊报销政策,这是普通门诊和住院治疗以外的特殊政策。门诊特殊疾病包括冠心病、III期高血压、糖尿病和肝硬化等慢性病。慢性病的全称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指一组起病时间长、起病隐蔽、缺乏确切的传染生物学病因证据的疾病。
门特不需要每年都办理。参与险种变更时,应重新申请特殊疾病门诊资格认定。
为更好地方便群众,市人力社保局新政策规定,自11月1日起,经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鉴定机构鉴定,并经社保经办机构登记确认的糖尿病门特患者,除医保监督检查机构认为需要复鉴的外,不再通过复鉴重新登记确认其门诊特定病种资格。此次调整主要是针对已经做过鉴定并经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的糖尿病门特患者,首次申请糖尿病门特的参保患者,仍需经糖尿病鉴定机构鉴定;已经申请为糖尿病门特但未经鉴定的参保患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糖尿病鉴定机构鉴定并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确认后不需复鉴;医保监督检查机构发现就医诊疗行为存在疑问的,可以要求参保患者进行糖尿病门特复鉴;群众发现违规行为,可随时向人力社保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
 二、完善大病保险筹资机制
(一)科学测算筹资标准。各地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情况、基本医保筹资能力和支付水平,以及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等因素,科学细致做好资金测算,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
(二)稳定资金来源。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有结余的地区,利用结余筹集大病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年度筹集的基金中予以安排。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多渠道筹资机制,保证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三)提高统筹层次。大病保险原则上实行市(地)级统筹,鼓励省级统筹或全省(区、市)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提高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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