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宗教改革后果和影响:
罗马教廷联合封建势力,特别是依靠西班牙的经济和军事力量,发动反宗教改革运动,利用异端裁判所加紧镇压新教徒和其他异端,加强思想文化方面的控制,使天主教在法国、
比利时、南欧和
东欧大部分地区的地位重新得到巩固。在
天主教会内部,结束了教义之争,教皇权势有所提高,在欧洲事务中继续占有一定地位。由于各修会竞相向外扩展,使天主教势力达到美洲、亚洲、非洲等地区。
反宗教改革:16世纪中叶,天主教会为对抗宗教改革而进行的改革运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应付宗教改革后出现的新局面,故又有对立的宗教改革之称。
不少历史学家认为,用天主教改革一词更能反映其实质。15世纪,以D.伊拉斯谟为代表的
基督教人文主义者鼓吹改革,但他们站在维护天主教传统的立场,反对分裂,反对暴力。中世纪的虔修生活由于神秘主义的流行而有所发展,使修会得以复兴,并在天主教改革中起了重要作用。15世纪下半叶
西班牙王国统一后,成为欧洲最强大的天主教国家之一。它一方面肃清
伊斯兰教与犹太教的残余势力,设立异端裁判所,压制不同信仰的人;一方面进行改革,消除教会弊端,提高神职人员的知识和道德素养。1519年,西班牙国王查理兼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称
查理五世)以天主教会的保护人自居,极力抵制宗教改革运动。意大利天主教会也出现改革的动向,但不是以激烈的方式,如1497年在热那亚出现的圣爱会,即以改革为宗旨。1517年,罗马也成立了圣爱会,其成员中有后为教皇保罗四世的加拉法。教皇保罗三世面临严峻的形势,遂任命主张改革的加拉法等人为枢机主教,责成他们提出改革的方案。这一方案当时虽未能实行,但为特兰托公会议所采纳。1542年,保罗三世改组异端裁判所,意大利出现的宗教改革萌芽旋被消灭。在宗教改革期间,异端裁判所成为天主教会对抗和镇压新教及其他异端教派的重要工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