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6-24
有权分,但是考虑到二人并未尽到赡养义务且不孝顺,可以少分甚至不分财产给她们,明知道两人不孝顺,老人其实应该早立遗嘱,那就没这么多破事了。
第2个回答 2021-06-24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全体儿女具有同等的权利继承遗产,如果只有三个儿女,那就是各分三分之一的份额。如果还有祖辈的人在世,也就是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他们也有同等的份额。
第3个回答 2021-06-24
房子儿子和老人一起去住,老人过世了,女儿来争财产是有权利的,除非老人生前有遗嘱,把这个房子给儿子,要不然的话,两个女儿是有权来分配这个房子的。
第4个回答 2021-06-24
问题是老人有将房子过户给儿子或者说有立遗嘱只给儿子吗?如果有,两女儿就无权分房子;但如果没有,按遗产继承法,她们是能分一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