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抵押担保 是指 债务人 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 债务 时, 债权人 有权依照 担保法 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担保中,用房屋作为 抵押 最为常见,而抵押担保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才能对抗第三人,而 房屋抵押 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呢,房屋抵押该注意哪些问题呢?看看本文,可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一)以个人所有房产设定抵押的 1、抵押当事人的有效 身份证 ; 2、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 抵押合同 (需经公证); 3、《 房屋所有权 证》、《国有 土地使用证 》;共有房屋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书及《共有权保持证》; 4、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须提交“担保 承诺书 ”; 5、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价值资料; 6、抵押人同意办理的“房屋抵押申请表”; 7、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提交公证的“委托书”。 (二)以单位所有的房产设定抵押的 1、企业 营业执照 ; 2、 法人代表 授权委托书 (需经公证); 3、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 4、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5、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需经公证); 6、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由银行出具的价值资料; 7、经主管部门批准、抵押人同意办理的“房屋抵押申请表”; 8、登记机关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房屋抵押该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需要我们注意一下几个问题: 1、 土地所有权 不得抵押;地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 土地使用权 不得进行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2、耕地、 宅基地 、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已经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 3、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4、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 5、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6、已被依法公告列入 拆迁 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7、以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地产不能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8、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9、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房屋抵押该注意哪些问题”的一些介绍。我们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时,往往涉及的 债权债务 都比较大,所以我们更应该谨慎对待,但是作为普通百姓,对法律 法规 不能可能了解的很全面,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向专业的房产 律师 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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