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了遗嘱子女还能争产吗

立了遗嘱子女还能争产吗

不可以,有遗嘱的话要按照遗嘱分财产。如果父母生前有遗嘱,不将遗产分别给子女,而是捐赠给慈善机构或者赠与他人,都是可以的。父母有合法遗嘱不让子女继承、子女放弃或者存在依法应被被剥夺继承权情况。立遗嘱之后,一般就不能分遗产了,除非能证明遗嘱是无效的。
继承人办理继承需要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登记手续,提交相应的材料,包括: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财产或其他凭证;2、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3、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继承权公证办理完毕后,至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财产等过户登记,并缴纳相应的手续费用。被继承人死亡前有立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顺序继承优先,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有配偶的,房产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可以依法享有一半财产。其余继承方式按照法律规定的遗产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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