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不管事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业委会不负责任,业主可以向居委会投诉。
业委会其委员未能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其行为损害全体业主共同利益的,物业管理区域内有20%以上的业主提议或者符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条件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业主委员会不按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应当指导业主召开。
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有权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提出质询、依法撤消业主委员会所作的决定或者改选业主委员会。
处理方法:
1.可以凭证据材料向属地街道、社区、房管反映,要求督促监督履职;
2、可以根据自己小区议事规则发动罢免,要求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罢免业委会成员;
3、造成实际损失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4、房屋管理部门即房管局,房管局负责:住房保障、建设、物业管理及房屋管理方面的政策转变和督促实施。房管局能不能管理物业公司,主要看房产管理局与物业公司是否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对于物业的一切作为都要进行管理。如果没有关系的话,则主要监督物业公司的定价标准和服务内容;
5、找开发商。社区开发完毕由开发商选择与其有业务关系的公司或者开发商自己成立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这种物业公司经常要为开发商承受过多的质量返修工作压力,所以相应房屋质量及返修问题找这种物业,一般能得到解决。涉及投诉的,开发商也是有受理的义务的。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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