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了,房产如何继承?

父亲刚刚去世半年,因为父亲病世前没留下遗嘱给我,是因为父亲病得很厉害,当时父亲病的时候是要我和他一起去房产中心过户,因为我担心父亲的病情所以就没去过户,但是父亲把房产证还有很多的证件都给我了,要我拿了。现在我想到房产中心过户到我身上遇到了很多麻烦,希望律师帮帮我要怎么解决。
当我6岁的时候爸爸妈妈就离婚了,当时房子应该是我爸爸妈妈的共同财产,因为妈妈什么都没要就走了,可我是判给爸爸抚养的,而房产是爸爸的名字。而后来爸爸在我7岁的时候又和我后妈结第二次婚,当时后妈有个女儿也一起住在那个房子里共同生活了3年,后来爸爸在我10岁的时候又和后妈离婚了。当时是后妈的过错什么也没要就走了,只到今天我29岁了都没看到过后妈。
大概是我25岁的时候我爸爸又和一名女子结婚了,这是第三次结婚。我并不知道他们结婚,我听爸爸在去世前2个多月讲过是这名女子硬要和我爸爸结婚的,我爸爸并不同意,后来是没办法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们就领了结婚证,而这名女子是离过婚的并且有个儿子,但是这个儿子是判给这名女子前夫的,只是1个多月看她妈妈一次,这名女子和爸爸在一起的时候并没有住在我爸爸那房子里,而是住在奶奶那里,而爸爸的房子当时是出租了做生活费。
现在我爸爸去世了,在去世前是当了家里所有人口头说房子是留给我的,任何人都没有,当时爸爸的四子妹都在场(大姑 伯伯 小姑)都知道。
现在我拿了爸爸的死亡证明和房产证我不知道要怎么样才能转到我身上,还有就是爸爸的户口和我是在一起的,而爸爸的户口我也去派出所消了,现在我结婚了爸爸也知道的。
我想问问律师们,我要怎么解决,是不是房子是我一个人的呢?现在我亲生妈妈也答应和我去公正处证明把房子给我,我妈妈说房子是她和爸爸的共同财产,后面结的二次婚都不可能分到,是这样的吗?请律师们帮帮我解决这个事情,我在这里万分感激!谢谢!

一,你生母是否有房产的问题。需要从你生父母的离婚判决中确定,判决离婚的,必然会对该房屋分割有所记载。另,因你父亲去世时,你生父母之间的配偶关系已经解除,故,你生母不存在继承权问题。
二,第一个后母是否有权分割。没有权利。理由: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虽然老婚姻法规定房屋在经夫妻共同使用一定时期后(8年)为共同财产,但他们只共同生活了3年,不能判断该房屋为共同财产。
三,第二个后母是否有权分割。其亦不具有分割的权利。理由同上。且此时适用新婚姻法,该房屋不转化为共同财产。
四,你父亲去世前的遗嘱问题。其去世前当着家里所有人面说把房屋留给你的行为是做了口头遗嘱。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应当认定你父亲的遗嘱有效。但是,如果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处分你生母的部分无效。
五,该遗嘱的效力的问题。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口头遗嘱应当有两名见证人在场,而从您所陈述的事实来看,数量上符合法律规定。但是,该见证人的主体资格仍有限制: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此时,就要认定你的大姑、伯伯、小姑是否与你有利害关系。本人认为,对你的继承行为,他们没有利益的涉及,即该遗嘱继承是否成立,都不会影响他们的利益。所以,其不应当视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则该遗嘱的效力应当推定为有效。
六、具体办理房产过户问题。你可以拿死亡证明,房产证,户口本(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到公证处申请,他们会给你两张表格,需要你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及乡镇以上级政府盖章确认,你都办理完成后,即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具体遵公证处要求,一般收费按房屋面积计算)。拿到公证书后,去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过户就行了,一般15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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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17
可在办理继承过户手续时,继承到子女名下。继承相关手续如下:
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连两位叔叔,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时不想继承的人,如母亲等可放弃自己可继承的房产份额,并把它赠予给子女,比例可自己分配。
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
费用有:
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
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第2个回答  2008-10-22
1房产是你生父母的夫妻共有财产,因为当时没有分割,并生母在世,所以下面只讨论父亲的部分

2父亲在7岁时候的第二次婚姻,因为婚姻关系杰出,所以他与你后妈带来的女儿的继父女关系解除,所以第二次婚姻的配偶及那个女儿没有继承权

3父亲的第三次婚,他的配偶是有他份额的继承权的,她可以根据财产所有人配偶的身份主张你父亲的份额中,他和你父亲的亲生子女有均等的继承权,也就是夫妻共有财产中,你父亲的份额是你的第三次婚姻的配偶和他的亲生子女来继承(如果你父亲第三次婚姻的配偶带来的子女当时已经成年,那他就没有继承权)

4国家规定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时刻立,并且有条件的时候一定要转化为可记载的,如果你主张你父亲的口头遗嘱,只能通过法院诉讼解决,虽然你有证人,但是因为没有书面或者录音,被采纳的可能性不大.

5你继承你父亲的房产份额,只能通过公证和诉讼解决,继承人继承或者放弃继承都是可以的,如果你们能协商好,那就去公证处,协商不好只能去法院
第3个回答  2020-12-26

父母去世房产继承规定?

第4个回答  2020-09-25
父亲过世时,如果已经订立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若未订立遗嘱,因此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继承父亲的
遗产。
按照我国继承法,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另外还有一个因素是,该房产
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想将房屋过户给您,可以要求其他继承人签订放弃该房屋份额的公证,也可以向
人民法院起诉后,通过法院调解后,对该房屋归属进行明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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