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确权没有宅基地的怎么办

如题所述

宅基地确权过程中发现没有宅基地的情况,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1、向村委会或镇政府反映:可以向所在村委会或镇政府反映情况,说明自己的宅基地确权工作没有完成,没有获得宅基地的确权证书。同时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例如土地承包合同、土地税收证明、农户身份证明等,以便有关部门核实。
2、申请宅基地:如果确实没有宅基地,可以向村委会或镇政府申请宅基地。在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土地承包合同、土地税收证明等,以便有关部门核实。申请宅基地需要遵守相关的政策规定和程序,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
3、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上述方法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咨询,了解自己的法律权利和维权途径,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维权。
宅基地确权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宅基地使用权证》申请表:需要填写并签署宅基地使用权证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当地村委会、乡镇政府、县政府规划局等部门领取。
2、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需要提供宅基地使用权人(或其继承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宅基地权籍档案材料:需要提供宅基地的权籍资料,包括土地权籍档案、权属证书、地籍图等相关材料。
4、宅基地征收、分配、使用等有关文件:需要提供宅基地征收、分配、使用等有关文件,如宅基地征收补偿决定书、宅基地分配决定书、宅基地使用协议等。
5、宅基地位置及面积证明:需要提供宅基地的位置及面积证明,如宅基地位置图、宅基地测绘报告等。
6、其他有关材料:如宅基地继承、转让等情况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如果在宅基地确权过程中发现没有宅基地,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维权。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申请宅基地,或者寻求法律援助。需要注意的是,在维权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的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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