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国外被扣留怎么办

如题所述

公安机关负责护照管理,公安机关认为在有需要的特殊情况下,可以暂停护照使用。公安机关不会无缘无故的扣留公民的护照,可以去派出所询问一下扣证的原因。

一、刑事拘留可以留下案底吗?
不会,所谓的案底,一般就是指过去的刑事犯罪记录。所以只有法院判决有罪的人才会有案底,很多被刑事拘留的人最终被释放,或者取保候审到期后撤销案件等,也就是说,他们都是无罪的,就不可能给他们留下案底。但是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后,会有案底。
二、如果刑事拘留期限内没有批准逮补执行机关应该怎样做
执行机关应当释放或者并更强制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释放,针对的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情形,即没有证据证实或证据不足以证实其所涉的罪行。2、释放,同时处行政拘留(可以折抵,不需要再执行行政拘留),针对的是罪轻,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要追究行政责任。3、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针对的是没有逮捕必要和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的。
三、刑事拘留31天释放有可能吗
被刑拘30天后,还有可能被无罪释放的。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的,但并不表示就一定构成犯罪,如果经侦查证明不构成犯罪的,或经法院判决罪名不成立的,都有可能将犯罪嫌疑人予以无罪释放。《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一百六十一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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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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