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合伙做生意大忌有以下几点:
因此,在合伙做生意之前,双方应该充分沟通、协商,建立书面协议,明确利益分配、监管和制约机制等重要事项,以避免出现纠纷和矛盾。<!--
一、忌貌合神离。 合伙人最忌讳相互猜疑、相互排挤和相互拆台,做到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团结一心。否则就会使合伙事业后继无人,甚至导致散伙破产。
二、忌各自为政。 企业的经营权与所有权应属于同一个主体。如果将企业资产一股脑儿全部分掉,把权力分光吃光,最后可能一无所有;或者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大家都有股份,但只是象征性地在形式上表示一下而已,其实质意义并不大。
三、忌斤斤计较。 合作伙伴之间,不能因蝇头小利而耿耿于怀,更不能为了眼前的一点点利益争得脸红脖子粗。要知道,”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凡事多让一步,学会包容和理解,才能赢得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