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疏散出口如何设置?

如题所述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对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出口设置有明确要求,具体可见“5.3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其中5.3.11条规定:“当居住建筑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650平方米,或任一住户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米时,该建筑单元每层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在居住建筑中,若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650平方米,且各户门至安全出口(楼梯)的距离不超过15米,则每层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对于居住建筑楼梯间的设置,当建筑层数超过2层时,应设立封闭楼梯间;而对于其他形式的居住建筑,当建筑层数超过6层或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时,也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顶,且通向平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若住宅中的电梯井与疏散楼梯相邻布置,也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在防火措施方面,按层分防火分区是可以的,不必严格遵循规范中关于防火分区的要求,如“开口部位上下连通计算面积”等。由于这类住宅使用人数较少,楼层较低,火灾发生后蔓延、灭火、救援、逃生的难度相对较低,因此,其消防措施要求较同高度的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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