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引诱他人卖淫的;
(二)容留、介绍二人以上卖淫的;
(三)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四)一年内曾因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被行政处罚,又实施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
(五)非法获利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
三、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是什么?
(一)引诱五人以上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三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五人以上该类人员卖淫的;
(三)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案件中从犯是否会被判刑?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案件中从犯也会被判刑,但可以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案件中,人民法院要审理清楚案件的整个情况以后,能确定下来量刑标准,像是犯罪嫌疑人容留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少女卖淫的话,肯定要从重处罚的,引诱他人卖淫的行为就已经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