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没有签合同,但公司和我们个人是各交一半社保。加班费计算不合理。 我能以哪一项终止劳动关系呢?又能以哪一项得到哪些相应的补尝呢?谢谢帮帮忙.
关于社保方面,社保缴费比例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组成,社保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公司和个人各交一般社保是不符合法规的,你可以以此终止劳动关系。
若是加班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平日基本工资的1.5倍,周末双倍,法定节假日三倍的要求,你可以以此要求公司补偿。
以下为社保各项缴费比例:
(一)养老保险
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
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
(二)医疗保险
以北京市为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单位10%,个人2%+3
元;
(三)失业保险
单位1%,个人0.2%;
(四)工伤保险
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五)生育保险
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六)公积金
以北京市为例,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
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
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扩展资料:
社保中的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
(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
年限×1.4%。
1,企业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
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新人”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上年本市职工
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计发。
参考资料:社保缴费比例-百度百科 社保-百度百科
不是的
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自己缴纳的进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自己缴纳的进入个人帐户)。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单位0.2-2%,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0.6-1%,个人不缴纳。
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比例都是5-12%,单位缴纳什么比例,个人就缴纳什么比例,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全部进入个人帐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_中国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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