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做上缴的分录时先做一笔计提的分录。
计提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上缴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现金
月末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扩展资料:
所得税是根据企业一定期间的应税利润和所得税税率计算确定的.
应税利润=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税利润×所得税税率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季度末计提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缴税金--应缴所得税
下个季度初缴纳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缴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扣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交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预缴所得税的方法一般有两种:
(1)以上年实际应缴所得税为基础确认当年预缴所得税额,也就是企业在上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以上年全年实际应缴税额为基础,适当考虑当年的预计生产经营情况,由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全年预缴所得税后,再计算确定每期预缴税额.
(2)以各预缴期的实际应税资料计算预缴所得税额,它是按纳税人每期(月或季)的实际计税资料计算每期应缴所得税额.由于是预缴所得税,可以不进行各项差异的纳税调整,即直接以当期财务会计的利润总额(账面利润)乘以所得税税率计算应缴所得税额.
如果有金额较大的差异项目,如坏账准备差异,也可以在当期调整,但不进行全面调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1.按月或按季计提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按季缴纳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按月(季)预缴(a一般是分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1.次年5月31日前汇算清缴,应补税额(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已预缴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缴纳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补缴税款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年度汇算清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
5.留抵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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