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才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章》规定:“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预备期一般在一年以上,具体视情况而定。
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指那些已经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作为发展对象进行有计划培养的人员。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步骤是:
1、提交申请
2、党支部推荐
3、支部与申请人谈话
4、党员与非党员投票
5、召开支部会从申请人中确定积极分子,并报批上级党委
6、党委批准确定,正式进入考察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考察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