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其工作需要,内部设有多个专门的职能机构,以确保高效运作。这些机构包括:
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政工科(正科级),主要负责人事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
侦查监督科,承担案件侦查活动的监督职责。
公诉科,负责审查起诉工作,确保案件公正处理。
反贪污贿赂局(正科级),专司打击贪污贿赂犯罪。
渎职侵权检察科,针对国家公职人员的渎职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和起诉。
监所检察科,负责监管场所的法律监督和人权保障。
民事行政检察科,处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
控告申诉检察科(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办公室),受理控告、申诉及处理刑事赔偿事务。
检察技术科,利用科技手段支持检察工作,如证据收集和分析。
研究室,进行法学研究和政策分析,提升检察工作理论水平。
这些科(室、局)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公共利益。